一、目的 在互利双赢的基础上,拓展销售渠道,搭建营销网络;推广企业形象;树立产品品牌。 二、合作形式 代理商 凡与我公司建立产品代理销售业务的公司或个人,并达到我公司规定级别的订货金额要求,称为我司代理商。区域代理合作伙伴享受公司在约定时间内的区域保护政策,并承担因完不成代理销售任务而产生的责任。代理商可以在规定的区域内发展分销商和加盟店。 三、对招商对象的要求: (1)对拓展蜂产品市场有很强的兴趣或意愿,并有较强的资金实力; (2)从事保健品产品行业1年以上,有通畅的营销渠道和网络; 四、招商产品范围: 东璧桶装纯螺旋藻:0.25g/片*1000片、东璧桶装银杏螺旋藻:0.25g/片*1000片、东璧桶装芦荟螺旋藻:0.25g/片*1000片、东璧桶装蜂胶螺旋藻:0.25g/片*1000片、东璧桶装苦瓜螺旋藻:0.25g/片*1000片。 五、代理商、经销商的分级和待遇: 首次进货最低量:县级城市3000,二类城市 5000元 ,一类城市1.0万, 省会城市 2万。 年最低订货量: 县级城市20000,二类城市 30000元 ,一类城市60000元, 省会城市 120000元。 信誉保证金: 县级城市没有保证金,二类城市保证金事谊与公司商量 ,一类城市保证金事谊与公司商量, 省会城市保证金事谊与公司商量。 六、代理商的权利、义务: 1、代理商权利 (1)代理商享受公司赋予的所在区域的区域保护权; (2)代理商享有该区域的市场拓展权,例如:拓展加盟商、开设加盟店(柜)等; (3)代理商享有对该区域的新、老加盟店(柜)的管理权及运营指导权利。 2、代理商义务 (1)有义务完成公司下发的年任务量; (2)有义务对所在区域的新、老加盟店(柜)进行运营指导和支援; (3)有接受公司运营指导和监督的义务; (4)有对所在区域新、老加盟店(柜)、经销商享受待遇实施连贯性、一致性的义务; (6)未经公司总部批准,加盟商不得通过互联网自建网站或其他方式进行网上销售或宣传;